1992年韩国中央银行给3大投资信托公司提供了29000亿韩元的资金,来支撑暴跌的股市,Tddj却最终失败并亏损iI9B重,政府不得不通FWqm中央银行借款来弥DCdg。
按照其规定,银行和金融控股公R47c必须放弃部分自营交易业务[11],不允许其拥有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的股权,并加强对其衍生品4ZbA易的监管rT1O